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更新信用卡章程和 “E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合同条款及规章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监管要求,我行拟在《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及《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E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合同条款及规章》上新增如下内容(粗体部分):

 

一、《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

第十章 计息和免息

2.每笔交易的透支利息的日利率为万分之五,年化利率以日利率乘以当年实际天数计算,折合年化利率预计为0.05%*365=18.25%(实际年化利率可能会由于每年实际天数的不同而略有不同),发卡行将对到期未偿还的透支款本金按月计收透支利息。发卡行采用单利方法计算贷款年化利率。发卡行可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状况调整利率和利息计收方式,并提前45个自然日以短信、邮件、电话、信函、账单以及其他银行认可的方式通知持卡人。若持卡人不接受调整后的利率,可在调整的利率生效日前终止信用卡账户,客户仍须全额支付各项欠款。如果客户在发卡行向客户调整利率生效日前未终止信用卡账户并继续使用信用卡的,将被视为客户已经同意接受该等利率变更。

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E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合同条款及规章》

第四条 利率及利息

1.利率。本行有权依据借款人资信状况的不同、不时推出的优惠活动以及其他各方面因素确定不同水平的利率。本行采用单利方法计算贷款年化利率。本合同中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该利率为主要参考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银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以及贷款相关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资信状况)后确定的不同水平利率。借款人最终所适用之贷款年利率将取决于本行最终的核准结果,具体以本行向借款人出具的个人贷款核准通知书为准。

 

上述新增内容如实反映了我行信用卡产品及“E贷派”无担保个人贷款产品的贷款年化利率计算方式,供您参考。

 

特此公告。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