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的支持。如您与我行签署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定价基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我行已发送相关短信和书面通知与您协商将定价基准转换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于截至2020年7月24日,尚未及时回复与我行进行协商办理转换的客户,我行将按如下方案进行批量LPR转换:
1. 贷款利率定价基准的转换
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将由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2. 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后,贷款利率的确定
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后,您的贷款年利率调整为2019年12月20日五年期以上LPR(4.8%)增加一定数值(“加点数值”,该数值为贷款合同现行年利率减去2019年12月20日五年期以上LPR(4.8%)的差值(可为负值),在贷款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并将在重定价日进行调整。
举例:
1)如您当前的贷款年利率为5.39%,则您的LPR加点数值为5.39%-4.8%=0.59%,您的贷款年利率将调整为LPR+0.59%,加点数值(+0.59%)在您的剩余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2)如您当前的贷款年利率为4.41%,则您的LPR加点数值为4.41%-4.8%= – 0.39%,您的贷款年利率将调整为LPR-0.39%,加点数值(-0.39%)在您的剩余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
3. 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与重定价日
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为一年; 重定价日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每个自然年度的同一日,如遇放款日为2月29日,则利率调整日顺延至3月1日。我行将以重定价日届时适用的最新有效之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基础,对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
举例:如您的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期为5月10日,则在2021年5月10日,我行将基于最新一期(即2021年4月20日公布)的五年期以上LPR,对您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并在以后每年的5月10日根据最新一期的五年期以上LPR,对您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如您对以上统一转换有异议,请您与共同借款人(如有)在2020年7月31日前致电我行客服热线,与我行另行协商。本次LPR转换工作预计将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转换完成后我行将发送相关短信和书面通知,请注意查收。
如您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400-888-8083, 港、澳、台及海外地区:(86-755)2589-2333。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