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按按揭推薦計劃 您的親友是否有物業按揭? 如您是現有渣打客戶,只要成功推薦親友於(1)於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連同已填妥之推薦表格遞交轉按按揭貸款申請,並 (2) 成功提取按揭貸款達港幣1,000,000元或以上,每成功推薦一位親友,您即可享高達港幣10,000元現金獎賞。 此外,您的親友凡成功提取按揭貸款,更可獲享高達1%現金回贈! 有關詳情,歡迎邀請親友聯絡我們的「按揭專家」。 聯絡我們 下載推薦表格 條款及細則 轉按按揭推薦計劃條款及細則: 於轉按按揭推薦計劃,被推薦人申請之按揭貸款必須為物業轉按按揭及被推薦人必須為該轉按按揭貸款個案之貸款人,並於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遞交按揭貸款申請及已填妥之推薦表格並成功提取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按揭貸款金額達港幣1,000,000元或以上。本行員工樓宇按揭貸款、現有按揭加按、車位按揭貸款及現有按揭貸款轉換貸款計劃並不適用於轉按按揭推薦計劃。(「合資格按揭貸款」) 轉按按揭僅包括將物業從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轉按至本行,或現契加按套現。 推薦人必須符合條件(a)或(b),方合資格參加轉按按揭推薦計劃(「合資格推薦人」): (a) 於存入現金獎賞(根據下列條款4之說明)時為本行現有客戶及 於遞交推薦表格時在本行持有有效的港幣儲蓄或支票戶口及 不可為合資格按揭貸款之貸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或 (b) 於存入現金獎賞(根據下列條款4之說明)時為本行全職非合約員工及 不可為個人金融業務的前線員工或個人銀行產品按揭部的員工及 不可為合資格按揭貸款之貸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合資格推薦人於每個合資格按揭貸款可獲享相等於按揭貸款提取金額之0.1%(最低港幣2,000元及最高港幣10,000元)現金獎賞(「現金獎賞」)。 現金獎賞將於提取合資格貸款的30日內存入合資格推薦人於本行所持有並且有效的指定港幣儲蓄或支票戶口(「指定戶口」)。 若合資格推薦人有按揭貸款申請進行中,無論該按揭貸款提取與否,現金獎賞只會根據推薦人是否符合上列條款3之說明及於合資格按揭貸款成功提取後派發。 如合資格按揭貸款已獲得其他獎賞包括但不限於其他推薦獎賞(如經紀推薦)及網上申請獎賞,合資格推薦人將不會獲享現金獎賞。 如合資格推薦人為現有按揭客戶並為空殼公司,必須於推薦表格上蓋上公司印章。 如客戶於遞交合資格按揭貸款申請日期之後才遞交推薦表格,推薦表格將不被接納。 欲享有現金獎賞,合資格推薦人及被推薦人必須簽署推薦表格。除非合資格推薦人及被推薦人已簽署推薦表格,否則將不會獲得現金獎賞。 無論同一合資格按揭貸款遞交多少推薦表格,只有本行收到的第一份推薦表格可就同一合資格按揭貸款獲享現金獎賞。 高達 1% 按揭貸款現金回贈條款及細則: 如欲獲享按揭貸款提款現金回贈(「現金回贈」),合資格客戶須: 於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遞交按揭貸款申請及 成功提取按揭貸款 現金回贈的金額的須以本行最終批核為準。 每宗合資格樓宇按揭貸款個案所獲贈的所有現有優惠之最高現金回贈金額不可多於(i)樓宇按揭提取貸款或(ii)物業淨購入價或估價(以較低者為準)按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常所容許的最高按揭成數之1%,以較低者為準。若現金回贈總額超過前述金額之1%,所有現有優惠之現金回贈總額將會被扣減至前述金額之1%。 一般條款及細則: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以上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作準。 立即申請 可獲港幣500元 超級市場禮券 立即申請 聯絡我們 留下您的聯絡資料,我們將儘快與您聯絡。 填寫聯絡表格 » 致電我們 歡迎致電與我們的「按揭專家」了解詳情。 2886 4686 尋找我們 親臨就近分行。 搜尋分行 »
條款及細則 轉按按揭推薦計劃條款及細則: 於轉按按揭推薦計劃,被推薦人申請之按揭貸款必須為物業轉按按揭及被推薦人必須為該轉按按揭貸款個案之貸款人,並於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遞交按揭貸款申請及已填妥之推薦表格並成功提取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本行」)按揭貸款金額達港幣1,000,000元或以上。本行員工樓宇按揭貸款、現有按揭加按、車位按揭貸款及現有按揭貸款轉換貸款計劃並不適用於轉按按揭推薦計劃。(「合資格按揭貸款」) 轉按按揭僅包括將物業從其他銀行或金融機構轉按至本行,或現契加按套現。 推薦人必須符合條件(a)或(b),方合資格參加轉按按揭推薦計劃(「合資格推薦人」): (a) 於存入現金獎賞(根據下列條款4之說明)時為本行現有客戶及 於遞交推薦表格時在本行持有有效的港幣儲蓄或支票戶口及 不可為合資格按揭貸款之貸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或 (b) 於存入現金獎賞(根據下列條款4之說明)時為本行全職非合約員工及 不可為個人金融業務的前線員工或個人銀行產品按揭部的員工及 不可為合資格按揭貸款之貸款人、按揭人或擔保人 合資格推薦人於每個合資格按揭貸款可獲享相等於按揭貸款提取金額之0.1%(最低港幣2,000元及最高港幣10,000元)現金獎賞(「現金獎賞」)。 現金獎賞將於提取合資格貸款的30日內存入合資格推薦人於本行所持有並且有效的指定港幣儲蓄或支票戶口(「指定戶口」)。 若合資格推薦人有按揭貸款申請進行中,無論該按揭貸款提取與否,現金獎賞只會根據推薦人是否符合上列條款3之說明及於合資格按揭貸款成功提取後派發。 如合資格按揭貸款已獲得其他獎賞包括但不限於其他推薦獎賞(如經紀推薦)及網上申請獎賞,合資格推薦人將不會獲享現金獎賞。 如合資格推薦人為現有按揭客戶並為空殼公司,必須於推薦表格上蓋上公司印章。 如客戶於遞交合資格按揭貸款申請日期之後才遞交推薦表格,推薦表格將不被接納。 欲享有現金獎賞,合資格推薦人及被推薦人必須簽署推薦表格。除非合資格推薦人及被推薦人已簽署推薦表格,否則將不會獲得現金獎賞。 無論同一合資格按揭貸款遞交多少推薦表格,只有本行收到的第一份推薦表格可就同一合資格按揭貸款獲享現金獎賞。 高達 1% 按揭貸款現金回贈條款及細則: 如欲獲享按揭貸款提款現金回贈(「現金回贈」),合資格客戶須: 於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 遞交按揭貸款申請及 成功提取按揭貸款 現金回贈的金額的須以本行最終批核為準。 每宗合資格樓宇按揭貸款個案所獲贈的所有現有優惠之最高現金回贈金額不可多於(i)樓宇按揭提取貸款或(ii)物業淨購入價或估價(以較低者為準)按香港金融管理局正常所容許的最高按揭成數之1%,以較低者為準。若現金回贈總額超過前述金額之1%,所有現有優惠之現金回贈總額將會被扣減至前述金額之1%。 一般條款及細則: 本行保留隨時更改以上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 中英文版之內容如有歧義,概以英文版作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