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簽署本申請表,即表示:
- 閣下(即主卡持卡人及附屬卡申請人)聲明及保證就本申請給予本行(即申請或批准所列的向閣下提供設施、產品或服務的渣打集團各成員及其繼任人及承讓人)的一切資料(包括任何文件)均正確完備且並無誤導— 重要提示:如有不實,閣下可能須就此承擔個人責任;閣下亦授權本行向本行可能選擇的任何來源進行查證。如閣下是附屬卡申請人,閣下亦聲明及確認附屬卡申請人閣下為年滿十六歲之香港居民;
- 閣下確認本行可以拒絕閣下的整份申請;或(倘若閣下此申請包括多於一項產品、服務、戶口或附屬戶口)任何個別產品或服務申請,而不提供任何理由。在此情況下,本行與閣下之間不會因閣下申請而本行拒絕提供的任何產品、服務、戶口或附屬戶口產生任何合約關係;
- 閣下承認及確認:
- 閣下可於本行任何分行索取及於本行網站sc.com/hk 下載本行客戶條款及本行客戶條款A部所述的相關文件包括信用卡條款及其他現行的條款及細則所構成本行銀行協議文件(「銀行協議」);
- 閣下已細閱和理解銀行協議,並且同意受其約束;及
- 根據銀行協議,閣下確認受到本行對銀行協議所作的任何修訂約束。重要提示:閣下明白簽署銀行協議,即表示閣下作出有關彌償保證、授權、同意及豁免,並且同意本行責任的限制;
- 閣下同意並確認(i)銀行協議之主要條款及細則附奉於本申請表並已提供予閣下;(ii)除非閣下表示欲收取一份銀行協議之副本, 否則, 代表閣下同意以電子形式收取銀行協議;(iii) 閣下已細閱和理解銀行協議及/或銀行協議之主要條款及細則;及(iv)閣下同意受銀行協議約束;
- 閣下確認收妥並已確認閱讀「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的通知」( 「通知」)並同意通知的內容。閣下進一步同意此通知將成銀行協議的一部分:閣下同意所有閣下於本申請表內提供的資料以及其他本行不時收集有關個別人士或由有關個別人士提供的個人資料,均可根據本行列於通知內有關個人資料使用及披露的政策,就有關用途及向有關人士(不論有關接收人士是處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或其他地方,不論當地的個人資料保護程度是否與香港相符)使用及披露;
- 閣下聲明及保證已遵守並會一直遵守銀行協議相關的一切法律(包括任何外匯管制);
- 如閣下為附屬卡申請人,閣下確認:
- 閣下的信用卡概無因拖欠付款而被取消;
- 其他財務機構給予閣下的任何貸款或信用卡概無拖欠付款超過一個月;
- 閣下並無破產,亦從無破產紀錄,而且並無申請破產的意願或行動;
- 除於另行指明外,閣下確認閣下並非本行或本行之附屬公司或有聯繫公司之任何董事、有批核貸款權僱員或持有本行已發行股份10%或以上的股東(「指明人士」)之親屬或配偶/前配偶,而前述任何指明人士 亦非閣下任何其他事宜的擔保人。閣下同意如隨後發覺上述情況有變,閣下會在合理可⾏情況下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本行;
- 本行提供的「信用卡」之條款及細則乃構成銀行協議文件的一部分,閣下確認已閱讀、完全明白並同意受其約束;
- 如閣下為主卡持卡人,閣下同意在此申請的附屬卡如有內置感應式技術,而閣下現有的主卡及同一信用卡賬戶之其他附屬卡(如有)未有裝置此技術,該等信用卡將被內置感應式技術的新卡取代;
- 如本行接納閣下的申請,本行將會按照主卡持卡人的通信地址向閣下發出附屬卡;
閣下明白及同意如未能在申請起計30日內提供所需文件及/ 或申請資料,及/ 或申請未能符合有關要求,本行保留權利取消或不繼續處理此申請。
本申請表格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義之處,概以英文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