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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條款
本文件載列本行與閣下之間個人銀行關係的一般條款及細則。 |
銀行產品條款及細則 |
關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條例」)及《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 致客戶及其他個別人士的通知 |
臨時信用卡增額之備註:
有效期限為7至30天,而開始日期應在提交申請當天起的兩週之內。
信用額會在臨時增額到期的第2天變回原本的信用額,所以請在到期前繳交超過原本額度部分,若未能繳交將有過額費用收取。
註: 私人透支服務已於2024年11月15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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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貸款/私人透支服務/透支服務條款 | |
私人貸款/私人透支服務/透支服務資料概要 | |
私人分期貸款 | |
「分期貸款」結餘轉戶計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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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hattan循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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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服務條款 |
住宅按揭貸款產品資料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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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融資產品資料概要: 下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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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股票文件服務條款及細則 |
閣下於2009年2月25日或之後所生效*之銀行服務及產品,請瀏覽以上其相關的條款及細則或可於香港任何一間渣打分行索取。
* 往來/支票/儲蓄戶口和定期存款戶口,即指申請日。信用卡及私人貸款/私人透支服務/透支服務,即指批核日。
以下為於2009年2月25日之前所生效之銀行服務及產品之條款及細則。
有關以上或未列於此網頁之條款及細則的查詢,請聯絡本行分行或致電客戶服務熱線 2886 8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