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即將離開本網站

此超連結可連接至由第三方於互聯網上編載和經營之其他網站。第三方乃非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他渣打集團成員(合稱「本行」)所擁有、控制或相關之單位,亦與本行無任何關係。

此超連結只為閣下帶來方便及提供資訊之用。超連結本身不構成本行對第三方或其超連結之內容、產品、服務或其中包含或可用的資訊給予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批准、推薦、認可、保證及陳述。

本行對連結之第三方網站並無任何控制權(編輯或其他),對其包含之內容並不負任何責任。閣下須自行承擔使用或接入此連結的風險。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任何由於閣下接入連結所引致或產生之損毀及損失,本行概不負責。

閣下須緊記當按下連結及於瀏覽器打開新的視窗時,閣下將受所瀏覽之第三方網站的使用條款及私隱政策所約束。


繼續

專注為客⼈提供投資服務

聯絡我們
兩位女士在會議室握手

專注為客⼈提供投資服務

有關客戶存款相關資料的運用

概要

  • 客戶存款相關資料運用同意

    根據香港⾦融管理局之建議,銀⾏需要得到客⼾之同意⽅可使⽤其存款相關資料作為提供投資及財富管理服務之⽤。渣打銀⾏(香港)有限公司已於2009年9月30日開始實⾏上述措施。

所需文件

  • 所需文件

    若您需要向本行確立有關意向,歡迎親臨我們任何一間分行辦理,或下載以下表格,並以傳真或郵寄遞交。

    客戶存款相關資料運用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