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既有中小企業授信戶:即(1)受疫情影響之個人授信戶及(2)受疫情影響之企業授信戶,且還本繳息正常者。
「受疫情影響之企業」定義,需:
自109年1月~111年12月止,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下列任一期間,營業額減少達15%:
(1)107年或108年同期;(2)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3)109年或110年或111年內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4)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期間。
申請方式
請下載「紓困債務展延申請書」、「切結書」及「信用資訊查詢同意書」,附上佐證文件,透過本行客服提出申請後將相關文件郵寄至渣打銀行。「中小企業紓困專用表單下載」內含填寫範例,請務必下載詳閱以加速案件進行。
郵寄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三段301號4樓(渣打銀行作業中心收)
中小企業客戶服務專線:40510088 按1中小企業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