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24年1001日至2024年1231日止

  1. 投資一定有風險,請審慎評估是否投資。
  2. 信託投資具有風險,委託人簽約前應詳閱各約定書、產品說明書、風險預告書等內容全部。
  3. 國內基金或境外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其他與基金交易有關之完整應注意事項可參考本行於官方網站所公佈之投資人透過本行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投資國內外基金」業務應注意事項或洽詢本行人員。

  1. 客戶透過本行電子化通路與臨櫃等各通路合併累計之台外幣間換匯交易(含外幣現鈔買賣),每人當日累計換匯超過等值新臺幣500,000元(含)之部分不得透過電子化通路辦理。透過渣打網路銀行/行動銀行進行換匯交易,每筆交易金額須達各外幣換匯指定最低金額()以上。自然人每日透過本行帳戶買賣人民幣之限額為人民幣2萬元(買、賣限額分開計算、併計臨櫃及電子化通路之交易)。
  2. 本活動因涉及外幣交易,客戶須確認已完成本行外幣帳戶之開戶作業。外幣存款有匯率風險,客戶應審慎考量評估,以決定是否參與本優惠活動。
  3. 各幣別線上換匯最小下單金額請參考底下說明:
幣別 EUR GPB AUD
NZD USD CAD CHF
換匯最小下單金額 20 15 25 25 20 25 20
幣別 SGD JPY CNY
HKD ZAR SEK TWD
換匯最小下單金額 25 2000 120 150 200 150 500

  1.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本行活動所取得禮品者如為:(1)「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於取得禮品時無須扣繳所得稅款。(2)「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不論禮品價值多寡,須自行負擔禮品價值之20% 稅金。前述(1)及(2)有應負擔扣繳稅款之取得禮品者,應於兌換禮品時繳納,本行將依照開戶總約定書中有關開戶約定事項之第四點扣帳規定,自客戶任一帳戶內逕行扣帳以抵付20%所得稅款,或請獲獎人以現金繳納稅款。惟無須先行繳納者但需申報者,本行將依規定申報主管稽徵機關,所得並應列入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抽獎活動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申報中獎人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所得」及辦理扣繳,以供中獎人納入其個人綜合所得申報。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參加抽獎活動之中獎人,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須扣繳贈品價值10%之稅款(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無論中獎金額多寡,皆須扣繳贈品價值20%之稅款),前述依法須扣繳稅款者,中獎人須於領取獎項時先行以現金繳納稅款。
  2.  本行並非獎品之製造商、進口商、出賣人、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本行與獎品的製造商、進口商、出賣人、服務提供者、代理商或經銷商間亦無任何代理、合夥、經紀或提供保證之關係。活動贈品規格以實物為主,使用方式/注意事項/限制條件等,請參閱其相關說明,客戶對產品之內容/使用方式有任何問題,或對於提供服務內容有任何爭議,請逕洽其供應商或客戶專線,受贈資格及贈品恕無法轉讓、轉售、折現或兌換其它商品。但本行保留得更換同等價值獎品之權利。
  3. 本活動之解釋及適用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活動辦法及相關詳情以本行網站最新公告為準,參與本活動之記錄均以本行電腦系統記錄與本行認定為準。本行保留隨時終止或修改活動內容之權利、更換同等價值獎品之權利、以及審核客戶是否符合獲獎資格之權利。更多活動詳情請洽詢本行各分行或客戶關係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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