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以有效之渣打信用卡支付全額公共運輸工具(如商用客機、火車及輪船)費用或參加旅行團團費之80%(含)以上費用且付款成功者,可享有本行為您及家人(即配偶及其撫養25足歲以下未婚子女)投保之旅遊平安險及旅遊不便險(渣打優先理財無限卡專屬之信用卡海外全程旅行平安險及其附加傷害醫療費用保障,須以有效之渣打優先理財無限卡支付來回班次之公共運輸工具全部票款或百分之八十以上團費),讓您外出旅遊更安心。詳細保險權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以官網公告為準。有關未滿十五足歲未成年人之身故/失能保險金說明如下:
身故保險金:依據保險法第135條準用第107條之規定,以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足歲之日起發生效力(即身故保險金限已滿十五足歲之自然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保險契約)。
失能保險金:訂立契約時,如被保險人為未滿十五足歲之未成年人,其失能保險金則以NT$200萬元為給付比例計算基準。

◆ 「信用卡理賠服務中心」之聯絡資訊
電 話:(02) 2577-5455 #393
傳 真:(02) 2577-4243
地 址:10595 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186號13樓
e-mail:zoe@hwa-hsin.com.tw
◆ 下載理賠申請表格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compensate/ccard_claim/01_fubon_insurance.pdf
◆ 信用卡旅遊險理賠相關問題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home/compensate/ccard_claim.html

您即將離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網站。

您即將離開渣打國際商業銀行網站。若您同意繼續請選擇「進入網站」,若不同意繼續請關閉本視窗。

提醒您!離開本行網站後,進入業者經營的網站,則不屬本行控制與負責範圍內,包括客戶隱私權保護及客戶資訊安全事項等,將由該業者自行負責。

進入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