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貸款總費用年百分率揭露
1.以貸款金額200萬元、貸款期間20年、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5,600元為例,本專案之貸款利率為2.58%~2.86%,總費用年百分率為2.61%~2.89%。
2.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貸款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貸款產品及授信條件而有所不同。
3.總費用年百分率不等於貸款利率。
4.本行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24年5月20日,公告I殖利率為1.71%。
5.本行保留最終核貸與否之權利,並保留隨時變更及終止本產品之權利,本產品若有異動,以本行網站公告內容為準。
二、貸款本息攤還方式
1.約繳日不得大於撥款日,例如2023年3月10日撥款,約繳日僅能選擇每月之1~10日。
2.理財型房貸-循環型:自首次動用日起〈已還清貸款者為再動用日起〉,按下述計算方式,依每一個月為一期按月於約繳日繳付每月應繳金額。
a)以365日為計算基礎〈逢閏年時亦同〉每日計息,計息額度以每日最終帳載已動用之全部本金為核算當日借款利息之依據。動撥當日還款者,以一日計息。
b)延遲利息及違約金不滾入循環動用額度內計算利息。
c)每月應繳金額 = 費用(如帳戶管理費、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等相關費用)+利息(即當月每日計算之借款利息加總)+尚欠金額之0.5%。
3.理財型房貸-回復型:
a)分期攤還房屋貸款部分:自實際撥款日起,依年金法,按月攤還本息。
b)理財型房貸-循環型部分(含償還本金後轉為理財型房貸-循環型部分):依上述繳款方式。
三、其他房屋貸款特別提醒事項
1.房貸利率通常會與指標利率連動、而指標利率可能會隨期間而變化,如未來指標利率上升,則借款人每月還款金額會隨指標利率上升而增加。案例說明,假設房貸金額100萬元,還款年限20年,採按月本息平均攤還,假設適用利率3%,每月原應繳金額:5,546元,指標利率上升1碼(即0.25%)後,每月應繳金額:5,672元,每月增加之金額:126元。
2.理財型房貸-回復型之分期攤還房屋貸款部分有限制清償期間3年,若於限制清償期間內清償全部本金並塗銷抵押權,本行需收取提前清償違約金,連同先前已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本金金額,按下列提前清償全部本金並塗銷抵押權時之比率計算提前清償違約金,一併全數支付予本行:貸放日起一年(含)內清償全部本金並塗銷抵押權者,收取提前償還金額之1.5%; 貸放日起超過一年而在二年(含)內清償全部本金並塗銷抵押權者,收取提前償還金額之1%; 貸放日起超過二年而在三年(含)內清償全部本金並塗銷抵押權者,收取提前償還金額之0.5%。本行另有其他無限制清償期間利率方案,詳細內容請洽本行各營業單位。
a)範例1:假設房屋抵押貸款金額500萬,限制清償期間三年,借款人於第一年部分提前償還本金金額50萬,於第二年部分提前償還本金金額100萬,於第三年提前償還全部本金金額300萬並塗銷抵押權,則借款人需支付之提前清償違約金為:(50萬+100萬+300萬)*0.5%=$22,500。
b)範例2:假設房屋抵押貸款金額500萬,限制清償期間三年,借款人於第一年部分提前償還本金金額50萬,於第二年部分提前償還本金金額100萬,於第三年提前償還全部本金金額300萬但未塗銷抵押權,借款人如係於第四年申請塗銷抵押權,則無需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3. 上述各案例僅係舉例說明,借款人應繳金額之變化仍以實際產品為主。